曾經有一個研發的處長說過:『不能量產的產品,就是失敗的產品。』

我也聽過『極緻的商品就是藝術』這句話。

我臉皮很薄,國二開始寫新詩,一直到畢業,都不敢投稿到『新竹青年』(那是一本在新竹的國中每月都會發的小刊物,上面都會有學生投稿),深怕會被退稿後會想自殺。

後來高一時,拿了一篇新詩,紅著臉拿給校刊社的同學,跟他說如果退稿就幫我丟到垃圾桶。

那篇新詩被錄取了,名稱『緣』,我又加投了一篇新詩『邂逅/分手』。

不久,我收到一封信,信上批評我亂寫還會上。

後來我才知道,原來寫那封信的那個女同學因為我的新詩『邂逅/分手』一分之差,刷掉她的參加文學比賽的作品。

校刊出刊時,『緣』沒有上,『邂逅/分手』上了普通稿件。

在校刊社的阿朋說,因為『緣』那篇稿子不見了,『邂逅/分手』本來是文學比賽新詩佳作,但我當初投稿並沒有註明要參加比賽,所以被歸到普通稿件。

從此以後,每年的校園刊物都會出現我的作品,校刊、科刊這是一定的,我還曾經投稿到『女聯會』會刊,同學還問我何時加入女聯會(因為我要賺稿費啊!)。

新詩一篇兩百,這是公定價,散文一篇大概五六百,小說字數多就比較多一點。

有一天,有同學說我出現校刊次數太多,好像有點商業化喔!那...那一部份就用筆名吧!

坦白說,稿費真的不是很多,也不是天天有,而且還要請客,但投稿的目的就是要一種肯定、求個小名氣還有那一點稿費。

有一陣子,我認為創作這條路不能太商業化,太過嘩眾取寵會失去創作的目的,撒狗血的事情我絕對不做。

後來,有幾個有個性的創作型歌手出片,讓我體認到一件事,任何創作都要往商業化去走,太過個性化或自我生活化的歌,我接受不了!

你可以念你的日記一遍,我會覺得有趣,但念十遍我會叫你閉嘴。

你可以把你怪怪的歌放給我聽一遍,我會想知道你創作的目的,但叫我聽十遍我會瘋掉。

我很欣賞的創作型歌手伍思凱,有95%是他自己寫曲,5%不到是用自己的詞,張宇也幾乎是不寫詞的,這一類型的歌手我很敬重,因為他們了解自己能力與敬重專業。

商業與專業是沒有差別,商業化的產品或專業化的產品所得的敬重不同。

商業化這個名稱,就像撒滿銅臭味的小丑,笑起來會覺得噁心。

專業化這個名稱,就像一個稱職的小丑,笑起來會得到你的敬重。

商業化/專業化的創作,如果加入自己的創作元素,還是會有個人風格,就像周杰倫與蘇打綠會分辨不出來嗎?

我想給創作下一個新的定義:
創作的來源是興趣,創作的目的是為了賺錢,賺錢的目的是為了養家活口,讓興趣能夠延續,沒有興趣的人,生活沒有方向、不會快樂,所以每個創作人都應該商業化/專業化。

而那些太過個性化或自我生活化的創作,麻煩放到日記,好好珍藏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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